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安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消费者作如下提示:

预防毒蘑菇中毒

野生蘑菇种类繁多,许多品种外观相似,肉眼很难鉴别蘑菇是否有毒,误食毒蘑菇中毒表现有:上吐下泻、腹痛、心绞痛、头晕、四肢无力,严重的表现为呼吸困难,抽搐甚至昏迷,中毒者救治非常困难,有可能导致死亡。因此,特别提示公众不要自采自食野生蘑菇,以免危及生命健康。

预防有毒植物中毒

东北常见的有毒植物有:新鲜黄花菜、发芽的土豆、豆角(未煮熟产生毒素)。其中新鲜黄花菜含有秋水仙碱,食用后会出现急性中毒症状,表现为口渴、咽干、恶心、呕吐等,严重者会出现血便、血尿等,因此广大消费者应避免食用新鲜黄花菜。发芽的土豆中含有龙葵碱,对肠道粘膜有较强刺激作用,重者可因呼吸麻痹死亡,因此在购买土豆时要注意查看土豆有无发芽情况,并且购买后应低温储存。未煮熟的豆角含有“皂苷”可引起中毒,且目前对豆角中毒没有特效药,所以消费者在食用豆角时一定注意将豆角炒熟和煮透。

预防谷类发酵食品、

变质银耳或木耳、薯类制品等中毒

秋季,这三类食品易引起椰酵假单胞菌中毒。一是谷类发酵制品如发酵玉米面(如自制玉米面酸汤子)、玉米淀粉、凉粉等。二是变质的木耳或银耳。三是薯类制品(如马铃薯粉条等)。椰酵假单胞菌来源于土壤,可能随加工原料而污染食品并在一定条件下产生酵菌酸,导致食用者中毒,椰酵假单胞菌中毒起病急,主要表现上腹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严重者可出现黄疸、肝肿大、呕血、意识不清、烦躁不安甚至休克死亡。该食物中毒无特效解毒药物,病后恢复与摄入的毒素量有关,因此在家庭加工环节应尽量规避风险,注意预防。

【家庭自制谷类发酵食品】①不可使用霉变的玉米等原料。②谷类浸泡时要勤换水、保持卫生,无异味。③磨浆后及时晾干或烘干成粉。④储藏环境要通风防潮、不要直接接触土壤。

【木耳或银耳】①泡发前一定将表面清洗干净,泡发后及时食用,如需过夜应放冰箱冷藏,泡发后出现耳片发黏、软或者有异味一定要丢弃。②不要食用自采鲜银耳或鲜木耳。③食用泡发好的木耳或银耳前,要彻底清洗干净后再烹调,凉拌前要用开水焯熟。

【薯类制品】在选购马铃薯粉条等食物时,要细看生产日期,确保新鲜;要选购外观无霉变、外形规整且色泽正常的产品;购买后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食用时一旦发现有酸败或霉变气味,请立即停止食用。

公众一旦误食上述食品,如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热、头痛、麻痹等可疑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措施,并且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

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

日常生活中也应做到:

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

②不吃生、冷、不清洁的食物。

③不吃变质剩饭剩菜。

④不到无证摊点购买食物或者就餐。

⑤不喝生水,腌制和发酵食物慎吃。

⑥选购包装食品时,要认真查看生产日期等包装标识。

⑦日常烹饪中做到生熟分开。

⑧聚餐时选择分餐制且使用公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