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了我省最新疫情情况和新增确诊病例。省法院副院长罗振宇、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殷伟、省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处一级调研员周海峰、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会长、主任医师孙淑范介绍了相关情况,并针对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作答。

2月7日0-24时,全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19例,其中:哈尔滨7例、牡丹江3例、鸡西3例、七台河1例、鹤岗市1例、绥化3例、黑河市1例。新增重症病例11例。新增出院病例4例。新增死亡病例2例。新增疑似病例117例。

截至2月7日24时,我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有确诊病例295例(转出1例),其中:哈尔滨市100例、绥化市44例、双鸭山市36例、鸡西市31例、齐齐哈尔市27例、佳木斯市13例、大庆市13例、牡丹江市13例、七台河市11例、鹤岗市3例、大兴安岭地区2例、黑河市2例。现有重症病例38例。累计死亡病例5例。治愈出院病例12例。现有疑似病例234例。全省当日发热门诊诊疗人数1884人。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965人, 已解除医学观察3817人,尚有412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截至目前,已有12个地市有确诊病例,发病数前五位的是哈尔滨、绥化、双鸭山、鸡西、齐齐哈尔,鹤岗、黑河、大兴安岭发病数较少,伊春暂没有确诊病例。从性别年龄分布看,累计确诊男性142例、女性153例,男女性别比为0.93:1。男性患者年龄25至49周岁发病人数较多,女性患者年龄50至69周岁发病人数较多。70周岁以上男性13例、女性17例,年龄最小为2周岁,最大87周岁。

“1月22日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阻碍疫情防控类刑事案件11起(其中妨害公务8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2起、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起),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人(其中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4人、监视居住1人),另有3名犯罪嫌疑人正在住院治疗;办理行政案件232起(其中寻衅滋事18起、阻碍执行职务13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13起、扰乱单位秩序6起、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行3起、妨碍安全疏散行为1起、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178起),行政处罚355人(其中行政拘留209人)。”在发布会上,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殷伟,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查处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总体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

殷伟介绍,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严厉查处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十二条,特别是针对部分人员拒绝接受隔离、隐瞒接触经历等导致聚集性疫情多发情况,将打击妨碍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点,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依法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隔离措施、破坏疫情交通管制、刻意隐瞒密切接触经历,以及阻碍医疗救护人员、人民警察采取防控措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公安机关实行24小时网上执法巡查机制,实时关注微博、微信、贴吧等网络平台舆情动态,对制造、传播谣言的,及时发现、迅速处置、依法打击。1月30日,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民警接线索举报,某人在微信群内发布短视频,并制造谣言“鹤岗第二例病毒感染者”、地点在“牧羊场”等。经核查,民警将吕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吕某对散布谣言以博取他人关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1月25日,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处理一起寻衅滋事案。违法行为人马某忠,于1月23日、1月25日两次酒后拨打110报警电话,自称刚乘坐火车从武汉回到绥化,有咳嗽、迷糊症状。经工作查明,该人近期未曾到过武汉,也未曾与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其寻衅滋事行为干扰疫情防控工作,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严厉打击阻碍执行防疫工作行为

公安机关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各检查站、检测卡点及社区、医院等场所,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阻碍执行防疫工作行为坚决依法打击。2月3日,佳木斯市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与张某驾驶私家车进入该市郊区四丰乡陶家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检查站时,不听防疫工作人员劝阻、强行冲卡,辱骂工作人员并发生肢体冲突,随后驾车逃离现场。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王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和五日处罚。

严厉打击非法聚集相关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关于防止人群聚集部署要求,安排警力深入辖区检查宣传,全省棋牌室、网吧等场所目前已全部关闭,对暗中经营、提供赌博场所、参与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严防人员聚集、疫情扩散。2月2日18时许,佳木斯兴华边境派出所在工作巡查中发现,同江市金色嘉苑小区某车库内有人打麻将,民警随即将刘某、高某等4人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经询问,4人对在车库进行赌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4人给予行政处罚。

严厉打击诈骗及其他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及时发现和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医疗秩序、生产生活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1月29日,齐齐哈尔甘南县公安局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购买口罩,对方收到钱后消失。2月1日,民警将嫌疑人杨某抓获,破获诈骗案件28起,涉案金额2.8万元。1月31日,黑河市北安警方发现当地一家医药公司从哈尔滨市购入“三无”伪劣口罩高价销售。省公安厅立即转办线索,哈尔滨市警方组成专案组,从物流信息切入,追踪伪劣口罩批零路径,发现伪劣口罩来源地为杭州,经哈市销往北安,并在机场货运处发现由杭州空运哈市的部分订货。经查提货人,挖出经销商为哈市某贸易行,一举将犯罪嫌疑人贾某娟及其夫王某荀成功抓获。

严厉打击刻意隐瞒情况、拒绝隔离治疗、 致使病毒传播扩散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坚决依法打击此类案件,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露头就打。

1月16日至26日,佳木斯市犯罪嫌疑人刘某欣(佳木斯中医院某科副主任)与武汉返乡亲属多次密切接触,1月26日出现症状,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1日其所在单位发布疫情通知后,刘某欣故意隐瞒接触史和真实活动情况,既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也未严格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在医院门诊继续接待患者,致使其家人、同事、患者等多人疑似被感染并隔离。2月6日,佳木斯市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立案侦查。

1月22日,犯罪嫌疑人谭某从武汉返回富锦市兴隆岗镇兴胜村探亲,期间工作人员多次排查,该人未如实报告情况。1月26日,谭某出现症状,其父亲、哥哥、儿子等密切接触者均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2月6日,富锦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立案侦查。

1月17日,鸡西市犯罪嫌疑人许某峰从外地返回鸡西市鸡冠区,2月2日鸡西市恒山区居民宋某被列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感染病例,在恒山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宋某流调过程中发现许某峰为其密切接触者,在对许某峰流调过程中该人拒绝配合调查。2月3日,许某峰因其母亲王某身体不适陪同到医院就诊,在医生询问其母亲王某是否有接触外地返回鸡西人员时,许某峰故意隐事实,告知医生其母没有接触外地返回鸡西人员,致使问诊医生未能及时确定其母亲为疑似感染病例,未采取防护性检查措施,多名医护人员和患者与其母亲密切接触,造成其就诊医院74名医护人员及患者被采取隔离措施。2月7日对许某峰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提示

安全你我他,平安靠大家。疫情当前,请广大市民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拒不执行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公告的,公安机关将严查严处,根据其违犯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鼓励群众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一经查实,将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