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强化属地责任,用心用情做好重点机构、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分级分层分流救治引导和居家健康指导。加快医疗救治资源扩容,加强医院发热门诊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救治力量,扎实做好医疗救治和资源准备工作,提高救治效率,切实保障重症救治和正常诊疗秩序。增加医疗设备和医药储备,支持相关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做好药物、检测试剂的生产供应储备和配送工作,依法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切实保障群众防疫和医疗物资需求。引导全社会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全力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引导群众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筑牢群防群控屏障。强化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农村居民宣教引导,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
二、做好救助帮扶工作,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渠道,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踏查和关爱帮扶,保障社会福利机构节日生活和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和因疫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集中开展精准帮扶,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推进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强化市场保供稳价和文化旅游服务,满足群众节日物质文化需求。加强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密切跟踪能源供需动态,水电气等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检查,确保兜住保暖保供安全底线。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产销衔接,保障交通物流畅通,丰富市场供给,加强节日市场检查巡查,确保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和物价平稳。制定完善应急保供预案,加强市场价格及供求情况监测预警,发挥好储备调节作用,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活动,组织开展“冰天雪地美好生活”、“传历史记忆,展黑土风采”特色专题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文艺活动,加强以“冰雪之冠,童话龙江”为主题的冬季旅游市场产品供给,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凝聚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规范文化旅游节假日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推动文化旅游消费有序恢复发展。
四、强化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群众安全有序出行。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统筹安排春运工作。做好错峰出行引导,指导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错峰休假,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学生避峰放假开学。做好充足运力储备,根据旅客流量、流向变化,优化运输组织,重点加强客运枢纽、冰雪景区等客流密集地区运力供给,视情增开加班客车,应对客流高峰。加强运输衔接配合,抓好干线运输和城市交通的衔接,及时调整地铁和公交车首末车时间和发班密度,确保与公路、铁路、民航到发时间匹配,满足群众无缝换乘需求,减少旅客出行拥挤和聚集。做好人员安全防护,严格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明确交通工具和场站防控要求,引导从业人员和出行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重点客运枢纽不关停、重要客运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加强恶劣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强化公路除雪保通工作,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五、加强公共安全治理,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紧紧围绕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紧盯矿山、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和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突出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单元(点位),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准备,建立健全从应急响应到应急救援的全过程预案体系,确保各项处置任务落实到岗位和人头。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和重点物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防范,严防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有效遏制“民转刑、刑转命”案件。把握岁末年初社会治安规律特点,全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食药环”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节日期间社会治安平稳有序。
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协同发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带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倡导勤俭文明过节的良好社会风尚,反对铺张奢侈浪费,摒弃婚丧嫁娶陋习。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条件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同志的关心关爱力度,做好对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的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面加强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的监督,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坚决纠治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科学精准整治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名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
七、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中分级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带班等各项规定,常态化执行分类值班带班制度要求,统筹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带班工作,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执勤并保证服务质量,保障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者其他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第一时间妥善处置。要紧盯重要紧急情况信息,增强工作敏感性,主动调度核实苗头性信息,及时报送可能出现的迎春活动、节日出行安全、灾害性天气、生产经营活动、城市供水供电供暖等方面突发事件和热点信息。要加强应急值守检查,值班应急工作任务较重的单位,应通过电话检查、实地抽查、视频点名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推动节日值班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室(厅)要加大检查力度,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追责。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和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逐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全省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