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业运行应急保障工作专班22日下发《关于采取分区分级分类方式 有序推进全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按省政府确定的低风险县(市、区)、中风险县(市、区)和高风险县(市、区)名单,对“城乡运转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农牧业生产必需、保增长必需”五类企业,实行分区分级分类管控。
明确“三区”标准 突出“五个必需”
◆低风险地区,要按照“外防输入”策略,落实好以下措施,全面组织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1.实行承诺即复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拟复工复产企业仅需将疫情防控承诺书和复工复产备案表交至企业所在地工业运行应急保障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办公室登记备查,即可复工复产。复工后,有关部门应派工作人员上门核查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复工复产工作落实情况。
2.设立企业投诉热线。省市两级专班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可通过热线对当地复工复产设置条件、检查审查、盖章签字等备案审批行为进行投诉,专班应及时受理,果断纠正。
3.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省级专班分类细化规上工业企业名单,实时掌握和定期通报县(市、区)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进度,复工率低的地区专班要作出解释说明。
4.畅通应急服务渠道。发挥好省市县三级专班作用,通过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平台和热线,广泛收集企业涉及员工返岗、物流运输、疫情防控、减负降本等方面诉求,各级专班及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认领、及时解决、及时反馈。
5.督促企业外防输入。要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关住企业门,管好企业人,组织员工特别是异地返岗员工把“龙江健康码”作为出入通行的电子凭证,实行亮码通行。按照《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落实相关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中风险地区,在采取低风险地区有关投诉、通报、服务、外防输入等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进一步落实以下措施,对“城乡运转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农牧业生产必需、保增长必需”五类企业重点推进,尽快有序组织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1.实行报备可开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取消因疫情防控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批准手续,复工复产改为报备制。企业只需提前向所在地专班提交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备案表,经专班责成相关部门查验,并报当地防指备案后可复工复产。
2.划分网格精细管理。属地政府可细分辖区内乡镇、街道、园区等网格单元,对具备条件的区域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推动相关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3.督促企业内防扩散。属地政府要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防控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高风险地区,在采取中风险地区有关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的策略,进一步落实以下措施,根据疫情态势逐步组织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1.实行批准再开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拟复工复产企业要向所在地专班提交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申请书,经专班责成相关部门现场查验,并报当地防指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2.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属地政府组织辖区内涉及城乡运转、群众生活、疫情防控的三类生产企业正常运转。专班要及时研判疫情形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在疫情形势好转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
3.督促企业强化管控。严格执行“严九条”等疫情防控措施。开复工企业负有管理、登记、防护的主体责任,要合理配置用工,推行多班定员生产,划小作业单位,限定工作区域,员工上下班必须测量体温、做好登记。
有关要求:
各市(地)、县(市、区)工作专班要按照分区分级分类方式,制定复工复产具体方案,帮助工业企业树立信心、减少损失、渡过难关。同时,要根据疫情变化和当地政府、防指对分区分级的最新决定,及时调整分区分级分类复工复产措施,坚决避免因工作滞后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或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对重点企业要实行“一对一”的精准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口罩等防护物资短缺问题。要设立防控“驻厂联络员”,负责查找问题、倾听难题、解决问题,督促企业及时落实落细办理“龙江健康码”、戴口罩、测体温、保洁消毒、不聚集等具体防控措施。要督促工业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复工复产“十必须”要求,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建立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严防复工后的聚集感染,确保万无一失。